释义 |
法律分析:民政大病救助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一、民政大病救助的范围具体如下: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3、重症肝炎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申请大病救助具体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综上所述,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