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条件 |
释义 |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当然如果你以后没想再开公司的情况下,则可以不用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局会在每年年度报告时如果不年报,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自然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但是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一、公司办理注销登记需要以下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要在报纸上做公告)。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即分支机构),应该先别理这些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再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持公司的股东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登记批准后,工商局会发给你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税务机关、技术监督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有关证件的注销手续。 二、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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