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受伤者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哪些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获得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等多种赔偿。其中,医疗费用赔偿是最为重要的一项赔偿,按照受伤程度和治疗费用而定。另外,赔偿金额还包括交通费、误工费、住院费等相关费用。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和凭证、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诊疗和治疗记录、伤情诊断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工作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不能正常工作期间损失的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必须经过公证或者鉴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五条:因侵权行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三条:因受害人的死亡而给付赔偿金的,应当包括以下损失:(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支出的合理部分;(四)死亡人员的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应当以医院诊断、治疗时所开具的医疗费用票据为基础,按实际支出数额给付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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