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签署重建委托书后撤销? |
释义 | 委托撤销存在实际困难,若受托人已实施行为,委托人需承担责任;如未实施,可收回委托书或在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但需收回所有公证书。受托人是否实施委托行为决定撤销有效性。 法律分析 答:按法理应该可以撤销的,委托本来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可是实际上很麻烦,假如受托人已经实施了受托的行为,你应该承担责任的。假如没有实施,你可以把委托书要回来。他手里没有了委托书就好办了。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委托的声明,(也可以在公证处备案撤销声明,以防止受托人查公证档案材料)但是必须收回所有的委托公证书,公证处不一定受理,因为无法判定受托人是否实施了委托行为。可以这样表述,撤销对的委托,受托人已经实施委托行为的责任我来承担,没有实施撤销有效。 拓展延伸 签署重建委托书后的撤销权利及限制 签署重建委托书后,撤销权利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委托书一旦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撤销。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撤销仍然可能被允许。例如,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重大违约或违法行为时,撤销权利可能会得到保护。此外,法律也规定了一定的撤销期限,超过该期限后将无法撤销委托书。因此,当事人在签署重建委托书前,应仔细考虑各种情况,并在明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决策。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撤销委托涉及一定的法律规定和限制。虽然委托本质上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但一旦受托人已经履行了委托行为,委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尚未履行,委托人可以收回委托书。此外,可以向公证处办理撤销委托的声明,但必须收回所有委托公证书。然而,公证处是否受理需视受托人是否已履行委托行为而定。总之,撤销对已履行委托行为的责任由我来承担,未履行的撤销有效。在签署重建委托书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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