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方法有什么 |
释义 | 债权人可以通过口头直接主张权利,录音录像和人证可以证明;也可以通过送达主张权利的文书、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或通过代理人、担保人或财产管理人主张。若债务人下落不明,则可以在媒体刊登权利主张公告。债权人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方法: 1、债权人口头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整个过程需要录音录像以及人证加以证明。 2、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主张权利的文书,要求债务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能用其他方式证明权利文书到达债务人。 3、债权人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 4、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财产管理人主张。 5、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债务人住所地省级影响力大的媒体刊登权利主张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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