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并因出生的事实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国家,国家仅在特定情况下才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 民事主体和民事客体: 1、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法律,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及个别情形下的国家(如国家成为无主财产的所有人); 3、民事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 综上所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