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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有什么要求呢
释义
    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名章,背书转让时一定要注意背书的连续性。
    一、质押过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再背书转让吗
    质押过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可以再背书转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汇票、本票、支票等,可以依法进行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但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或者背书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无效。质押背书是一种特殊的质权设定方式,与普通质权相比,效力不同。
    二、如何判断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判断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连续的:
    1、背书的连续是指转让背书的连续,不包括非转让背书在内;
    2、票据上背书连续的先后顺序必须是连续的;
    3、背书必须在形式上是有效的;
    4、公认能够判断为同一人的,即使简称与全称有所差别,也可以认定其背书时连续的。
    三、质押背书可以转让吗?
    质押背书可以转让,质押背书是指在设定质权时,行为人以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背书人作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作为质权人。当债务人履行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了,其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该质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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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