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一般是不可以进行顺延的。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具体是否顺延,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若有明确规定可以顺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 法律客观: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