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且取得时间在结婚至离婚或死亡之间。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所有权的取得时间,具体得到的财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有两个关键点需注意: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直到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获得是指获得财产所有权,而不仅仅是实际取得财物。有时获得财产所有权和具体财产的获得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只有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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