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15%,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35%,最高2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55%,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 《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是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