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罚生产销售劣药 |
释义 |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方可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将受到刑罚和罚金的处罚,单位犯罪也将受到罚金处罚。劣药的定义包括未标明有效期、不注明生产批号、超过有效期、包装材料未经批准、擅自添加物质等违反药品标准的情况。与假药相比,劣药的危害较小,但仍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规定,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由于劣药一般比假药的危害小,故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成立犯罪。 拓展延伸 违法生产销售劣药行为的法律制裁 违法生产销售劣药行为的法律制裁是对涉及生产和销售劣质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的法律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从事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刑事起诉等手段,以确保药品市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此举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法分子,维护医药行业的良好秩序,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结语 生产、销售劣药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相关人员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些制裁措施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违法行为者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刑事起诉等处罚。这些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市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法分子,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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