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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