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商标无效请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避免商标无效的有效方式是:申请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申请的商标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侵犯他人在先的商标权利。 一、抢注35类的商标是否合法 只要不是恶意抢注,抢注35类的商标是合法的。恶意判断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或者其他关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设计、姓名、肖像等知名度或者其他因素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的,应当考虑申请人商标的原创性; 4、被申请人因旅游景点名称为公共资源,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误导公众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二、注册商标应具备怎样的特点 注册商标应具备以下特点: 1、商标具有显著性,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4、商标具有竞争力,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三、自己怎么申请商标 自行申请商标的规定有: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3、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4、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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