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个人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分割;登记在夫妻名下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离婚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赠与不分割;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协商处理;双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或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但是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4、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5、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屋,如果写在一方名下,则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写在双方名下且没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夫妻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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