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组成、责任承担和商业人数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商业普通合伙企业人数有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法律分析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这意味着,当这些投资人无法偿还自己名下的债务份额时,他们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一、合伙企业是指什么?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种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企业组成2由上述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还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几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二、商业普通合伙人制人数有限制吗 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结语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种类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商业普通合伙人制人数有限制,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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