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是什么?
释义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2、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3、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4、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
    5、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
    6、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关联公司对其债务均应互付连带责任,公司在进行债务清偿的过程中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如果一方不接受,应对债款提存。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义务的债权,若各个债权人之间均无担保合同,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
    一、法定抵销权是形成权吗
    是,法定抵消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是单方民事行为,只需要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抵销权符合形成权的特征,它的形成只要当事人一方进行撤销债务的意思表示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抵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2、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a、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
    b、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抵销只有在条件成就时才能实行,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抵销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不能实现。抵销附条件和附期限,使得抵销不确定,不符合设立抵销制度的目的,并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8: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