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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如何识别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一般来说,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承担不同的责任。证券公司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其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如提供股票交易、债券交易等服务。基金公司则是作为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发行、运作基金产品等业务。如果投资者发生经济纠纷,需要先明确是由证券交易引起的还是基金投资引起的,然后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并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基金法》第十四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管理和运作基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信、公平的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五条: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是本人精简的法律分析和完整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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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