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并不是优先赔偿,交强险优先赔偿的,是人身伤亡损失以及财产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则不一定会有。精神损害赔偿大都是由商业险或则会致害人本人进行赔付。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为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 二、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 1、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 2、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车辆必须交保险吗 汽车保险是每年都必须要交的。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其中,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是必须要交的,商业车险是非限制性保险,可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购买。但是由于交强险赔付的额度不高,一旦发生严重事故,车主需要承担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