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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部分工程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释义
    一、部分工程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建筑工程的部分工程完成施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6)生产性投资项目如工业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讯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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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