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方式: 1、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解散公司;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无法缓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