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但是有个前提,解散时也要经过 债务 清算 ,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破产和解散的清算工作也有区别: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2)公司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自然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 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清算。 (3)公司因强制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 破产清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