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4、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四个条件,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条件,缺一不可。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只要同时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不管是否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方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不解除合同有违约金吗 不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违约金需要看对方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存在损害情形及违约的情形,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当事人即使不解除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门面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门面签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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