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 (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5)其他补救措施。 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2、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合同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判决或者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害人应当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 6、可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7、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施工合同关于人员到岗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5)其他补救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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