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的划分方法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期间财产可协商分割,法院可均等分割或照顾困难方。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财产等,还有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金等。 法律分析 一、男女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当事人协商分割。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界定“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可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法院将均等分割或照顾生活困难一方。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等。此外,个人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金等也可归为共同财产。在处理离婚财产时,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权益,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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