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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贷款违约金
释义
    贷款违约金,银行贷款违约金: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八)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一、高利转贷罪的相关规章
    《贷款通则》(1996.6.28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节录)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7、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二)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三)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四)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五)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七)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八)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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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