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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按揭购房政策很好的解决了很多家庭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购房人选择按揭付款方式后,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贷款。这个环节中部分购房人会有误区,想当然的认为既然卖方同意按揭购房的方式,就一定能够按揭成功。其实不然,房屋买卖合同只能约束购房人和卖方,是否能够最终取得贷款仍然要由银行进行资信审查。若因为借款人的原因(例如存在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等不良征信记录),银行拒绝贷款申请的此种情况下购房人需要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继续履行购房协议,否则购房人将构成违约。如果银行拒绝贷款是因为政策变化等第三方的原因,那么买卖双方都不构成违约。还有一种情况是,签订购房合同当时,买卖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贷款被拒情况进行过协商,并一致同意贷款被拒绝时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建议购房人事先了解清楚自己的征信情况,同时可以和卖方协商好贷款被拒后如何处理,降低自己的违约风险。
    一、按揭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1、房产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因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2、如果与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产可以退房,那么,一旦条件符合,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退房后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
    3、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在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取得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采取不同的方式购买房屋,需要签署的合同是有差异的,并非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对于那些不在网上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形,一般是不需要办理备案的。因为备案其实就是为了防止将同一个房屋卖给不同的人,若是直接签署房屋的转让合同,是不存在此种风险的。
    二、签合同后多久办按揭
    办理按揭的时间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由购房者和房屋出售人在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自行约定。办按揭是指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由银行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给申请人。在买卖双方签署购房合同时肯定要约定好如何付款,办理按揭购房是支付全款购房之外的另一种付款方式,是需要购房者主动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没有主动联系购房者办理按揭的义务,也没有法律规定强制性的要求银行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既可以约定办理按揭的方式付款,也可以约定何时办理按揭,可以约定购房者提供资料后多久之内卖方必须配合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并且可以写明违反约定时候的处理方式,例如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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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