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伪造或变造商标注册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
| 释义 |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谓伪造,就是指没有权利,但使用不当手段来制造《商标注册证》以达到欺骗目的的行为;所谓变造,就是指通过篡改商标注册证中必要登记事项来达到欺骗目的的行为。 2、我国《刑法》在扰乱公共秩序罪一章中第280条规定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犯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商标注册证》并用于招摇撞骗或其他犯罪活动的,应当按照刑法的原则和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伪造公章和伪造印章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伪造公章与伪造印章的区别主要是印章的单位不同,公章的单位主要是指国家机关,而登记单位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二、伪造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如下: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身份证件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伪造身份证件罪具体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伪造身份证件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包括如下几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变造”,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在真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变更,改变姓名、年龄等事项内容;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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