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一、借条丢了怎么要钱 如果出现借条丢了或者借款时就没有借条的情况,应当及时的收集以下的证据。 第1是、物证。比如借款的信息、聊天的记录等,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的,也可以一并收集整理作为证据来使用。 第2是、证人证言。如果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请第三人作为人证,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第3是、视听资料。还可以进行录音收集证据,若对方亲口承认有这个借款的话,也可以把这个录音作为证据来使用。 第4是、找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发现借条遗失后,债权人可以联系债务人,以为顺利履行借款合同等为理由,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一旦签订了还款协议,那么也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二、借条和收条有什么区别吗 (一)用途不同 (1)借条,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 (2)收条,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二)诉讼证明责任不同 (1)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通过借条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借款事实; (2)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金等。 (三)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 (1)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如果有约定)的权利。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如果有约定)的义务。 (2)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四)诉讼时效不同 (1)对于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 (2)收条,因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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