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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的规定: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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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