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申领办理条件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籍群众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户籍群众,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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