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