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彩礼作为婚前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归女方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都应当返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