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 和 伤残鉴定 是一回事,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 工伤 的 伤残等级鉴定 应该叫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 停工留薪期 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法律客观: 工伤鉴定复议成功率多大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是需要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认定。如果员工没有新的证据提供,那么行政复议后的结果和第一次认定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是一样的。认定的标准都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结合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判定的。如果你所做的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来的,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一般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方一般为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部门(因为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个标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的伤者最多也就参与旁听一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