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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的妇幼生孩子要结婚证吗?
释义
    1、入住(医)院需要交验的证件及资料:
    (1)当事人(孕妇)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母子健康档案》等;
    (2)在当事人要享受生育补助或者生育津贴的前提下,还应同时交验男女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核实户口性质)、生育登记证(原“准生证“)、男方的有效身份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等证件;
    2、需要说明的是:分娩本身,是不需要交验证件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自主选择生育子女的地点及相应的机构;
    3、但是,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新生儿应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申报户口;
    4、申报新生儿户口时,需要交验:申报人(户主等)的有效身份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5,由户主或者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6,建议当事人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居住证等,事先咨询分娩机构的工作人员,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至于妇幼生孩子要结婚证吗,很多手续还是需要的。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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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