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调解书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对调解书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不签收的。民事调解书,只要双方签收就生效,必须遵照执行。拒不履行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势执行。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二、解除法院调解书怎么做 送达双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只有在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条件下,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调解书进行再审,法院只有经过再审确认原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才可以依法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依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审和撤销 法律规定: 由于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二百零一条同时规定了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的救济途径,即通过申请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解决,对两种程序的适用理由本文已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意见予以充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笔者认为,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对此规定两项救济途径系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竞合,但产生的法律后果却不一样,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的,可以选择对其有利的程序予以救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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