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应该是去哪领结婚证 |
释义 | 结婚证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再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非双方自愿的;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领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内地居民结婚,应当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要求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不是哪里都可以领,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领取。既可以是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结婚需要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结婚证给当事人。 领结婚证的程序 领结婚证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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