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很多人可能认为,儿媳和公婆一起生活,是一家人,应该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其实不然。丈夫去世,妻子对丈夫的父母是否负有赡养的义务,从道德层面来讲,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但是这并不是法定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显然,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的赡养义务的。因为儿媳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但是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规定来看法律还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的,这也是与敬老爱老的传统相吻合。因此,是否要赡养公婆,就得这个妻子自行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