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主要原因 |
释义 |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实际上,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三种,即:减少股份数额、减少股份金额以及这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具体的操作又可以分为消除股份与合并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后者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为一股;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免除是指对尚未缴足股款的股份,免交一部分或其全部欠交的股款;发还指对已缴足的股款的股份,发还一部分股款于股东本人;注销是指在公司亏损时,以减少每股金额而抵消股东弥补资本的责任; 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二、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程序有哪些 1、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减资决议,并对章程作相应修改; 2、编制资产负债表、财务清单并向债权人发出通知或公告; 3、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4、自登记之日起,公司减资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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