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无果如果是因为对方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如果因强制执行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