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紧急联系人是否需要出庭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你并非该借贷的 担保人 ,该 诉讼 中并未将你列为被告,或者并未申请你出庭作证,则你不需要出庭; 2、如果确已将你列为被告,或者申请你出庭作证,法院应当有正式的开庭传票等文书通知你参加庭审或者出庭作证;未收到通知的,你可以不出庭。 3、如果确已将你列为被告,你应当积极出庭参加庭审,或者委托 代理 人参加庭审,无正当事由不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法院可缺席审判,案件判决对你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案件情况确需你出庭参加庭审的,法院可以传票方式 传唤 ,经两次传唤仍未出庭的,可以 拘传 。 4、如果确已申请你出庭作证,原则上你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确因客观情况不允许的(例如罹患疾病、不便行动等),可以不出庭,通过递交书面证词或方式作证;出庭作证产生的合理损失,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 证人 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