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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上公租期的人死了房子会被收回吗?
释义
    法律分析:公租房产权归国家所有并不能作为遗产被他人继承,不过公租房承租权是继续存在的。在承租期内如果承租人死亡,同居人或继承人协商一致更改承租户名。如果协商不一致,可由公租房管理中心确定承租人。如果承租人死亡租期到期,则由政府收回房子重新分配。具体的继承承租权的相关规定,可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中心。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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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