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什? |
释义 |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等。 1、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碧险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有以下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 (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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