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所需资料是什么? |
释义 |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规定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单据原件给谁。 注意,发生事故后,先报销商业险,留好复印件,然后走新农合。 1、复印件给新农合领取部分医疗费。 2、法院出示原件后留复印件。 3、商业保险公司需留原件。 4、如对方有保险,先满足对方需要。因为对方赔付后要找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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