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本身就是一种处分行为,是仅次于开除、除名的最严厉的处分行为,因此不应该再给予处分。 辞退后,该员工就已经不是单位员工,单位也无权再对非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处分。 辞退还要给予处分,是雪上加霜的行为,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对社会和谐也产生不利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