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这种出庭作证这种环节的话,首先是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10天之日提出来的,并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然后才能够当庭员到达现场参与作证这个环节,除此之外作证也必须是证人,说出真实的情况,也就是有如实作证义务。 一、民事诉讼直系亲属法庭作证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二、起诉女方不给抚养费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二)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当庭宣读鉴定结论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9)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10)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11)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