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离婚必须判给女方吗 |
释义 | 1.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离婚不必判给女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包括: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 3.离婚时放弃抚养权的后果是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应根据具体情况,离婚时放弃抚养权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离婚必须判给女方吗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离婚不是必须判给女方,此时如果女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法律规定的情况的是可以随父亲一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时放弃抚养权有什么后果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的后果是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但仍然需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离婚不必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孩子可以随父方生活。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包括一方患病无力抚养、虐待行为、子女愿意改变抚养方、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离婚时放弃抚养权的后果是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但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双方应协商抚养费用,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提出合理的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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