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人社失业金领取步骤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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