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包含什么用途 |
释义 |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成本和费用: 1.保安、保洁、维修、管理等人员的工资,福利,着装以及一些办公人员的日常管理费用。 2.卫生的清洁,这部分不仅仅是楼梯间的卫生,还包括小区内公共的花园道路等的清洁卫生。 3.绿化的维护,这主要是绿化的修剪补种,以及平时的防虫药水的喷洒。 4.安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安防设施也主要就是指小区监控,小区监控一定要有日常维护才能保证业主安全。然而,很多物业是从来不会维护的。 5.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电梯需要有维保公司进行专业的定期检查,并贴上合格证。一些日常问题的排除,应该由维保来负责、这部分费用是物业费里出的。 6.公共设施和公共部位的日常维护费用。比如体育设施,小区的健康乐园,篮球场等等。 7.物业专用设备的折旧损耗。 8.小区的二次供用和垃圾清运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五)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管理企业可与业主委员会约定其他服务项目。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特约服务有自主选择权。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项目或性质相同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全体业主公布。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