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的无效商标我可以用吗? |
释义 | 申请商标无效的办法有:1、注册商标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法等情形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确认无效;2、对于其他不当注册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别人用我的店名注册了商标,我现在该怎么办? 注册的商标被别人使用的解决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你好,别人用我的店名注册了商标。我现在该怎么办? 注册的商标被别人使用的解决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我个人能给国家商标局体检商标无效宣告吗?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是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利害关系人认为违法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无效答辩法律规定为《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好,可以用国外商标起诉国内商标吗? 在国外注册的商标是可以在国内使用的,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此商标在国内不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别人用我的商标已经三年多了,但是法人中间变了,算是中断时效吗?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需要在到期前一年进行申请,商标到期不续展将会对企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因为商标注册成功后,其有效期一般是十年,过期后如果不做续展的话,将不受法律保护。不良后果如下:1.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将归零;2.多年推广、宣传此商标获得的品牌影响力将被他人轻易的拿走,不再属于本人;3.商标若被他人再次注册,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若无他人注册,此商标也不能再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需要对商标重新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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