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受理书下来了可以使用商标。 但是此时商标依旧是未注册商标,使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申请商标通过了形式审查的表现,在形式审查之后的“实质审查”阶段才会对近似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情况进行审查。驳回不符合商标法的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的就进行初审公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